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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监管机构因违反监管规定被罚款266万美元

香港证监会已谴责并罚款,限量266万美元。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证监会)谴责并罚款了浙江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2016年6月至2018年10月(相关期间)期间未能遵守反洗钱和反恐怖主义融资(ML/CFT)和其他监管要求,因此被罚款266万美元。

证监会调查发现,浙江省未能建立有效的持续监控系统来检测和评估客户账户中的可疑交易模式,导致其未能检测到相关期间三个客户账户发生的23,370笔自匹配交易中的大部分。

此外,证监会发现存入两名客户账户的存款金额与其申报的财务状况不相称。尽管浙商声称曾向客户进行过询问,但并没有保留此类询问的记录。

证监会认为,浙商的制度和控制措施不充分且无效,并且没有确保遵守《反洗钱及打击恐怖分子融资条例》、《反洗钱指引》和《行为准则》。

在决定对浙江省的纪律处分时,香港证监会考虑到:

  • 浙江省未能认真监控客户的活动并建立足够有效的反洗钱/打击资助制度和控制措施,这是严重的,因为这可能会削弱公众对市场的信心并损害市场的完整性;
  • 需要向市场发出强烈的威慑信息,表明此类失败是不可接受的;
  • 浙江省配合解决香港证监会的担忧,包括同意聘请独立审查机构对其内部控制进行审查;以及
  • 浙商在其他方面的纪律记录都很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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