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IC 对 Lanterne 处以 125 万美元罚款
Regulatory News
2024-04-12 10: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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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法院已责令批发许可证持有者 Lanterne Fund Services Pty Ltd 支付 125 万美元的罚款。
批发许可证持有人Lanterne Fund Services Pty Ltd被联邦法院责令支付125万澳元的罚款,因其未能遵守澳大利亚金融服务(AFSL)许可证持有人的六项一般义务。
在澳大利亚证券与投资委员会(ASIC)提起的诉讼中,法院发现Lanterne在2019年3月至2021年10月期间违反了其AFSL许可证义务,当时它未能:
- 拥有充分的风险管理系统
- 拥有足够的技术和人力资源来提供其AFSL许可证涵盖的服务
- 确保其代表受到充分的培训
- 保持提供其AFSL许可证涵盖的金融服务的能力
- 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其代表遵守澳大利亚金融服务法律
- 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许可证涵盖的金融服务以有效、诚实和公平的方式提供
Lanterne采用了“出租许可证持有人”的业务模式。它授权了60多个公司授权代表(CAR),在它们之下是205名授权代表(AR)。在Lanterne的AFSL下运营的CAR的业务包括:
- 风险投资基金
- 管理投资计划
- 农业咨询服务
- 批发基金管理服务
- 企业咨询服务
- 批发房地产基金
- 能源交易基金
- 数字资产基金
- 气候变化咨询服务
除了每个CAR的典型前期费用为5,000澳元外,Lanterne还向每个CAR收取每月高达3,000澳元的持续月费。
在宣布罚款时,麦克沃伊法官表示,违规行为严重且系统化。
“Lanterne的行为远远低于公众期望的AFSL持有人的合理表现标准。它未能表现出作为AFSL持有人的义务履行和遵守适用法定义务的能力,”麦克沃伊法官说道。
“在强加罚款时必须反映的实质性观点是,Lanterne实际上忽视了这些义务,因此最终的金融服务消费者面临着本可以通过遵守《法案》第912A(1)条规定的要求来降低的风险。这需要一项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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