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 制定新规以保护 SPAC 相关投资者
SEC 通过新的规则和修正案,以加强 SPAC 首次公开发行 (IPO) 以及特殊目的收购公司与目标公司之间的后续业务合并交易的信息披露,并为投资者提供更多保护。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通过新的规则和修正案,以加强 SPAC 首次公开发行 (IPO) 以及特殊目的收购公司与目标公司之间的后续业务合并交易的信息披露,并为投资者提供更多保护。
SPAC IPO 和去 SPAC 交易可作为私营公司进入公开市场的一种手段。鉴于这些交易的复杂性,委员会寻求在 SPAC IPO 和去 SPAC 交易中加强对投资者的保护,包括充分披露和负责任地使用预测。这些规则还更广泛地解决了投资者对空壳公司和空头支票公司(包括 SPAC)的保护问题。
除其他事项外,新规则和修正案还要求加强有关利益冲突、SPAC 发起人报酬、稀释以及对 SPAC IPO 和去 SPAC 交易中的投资者非常重要的其他信息的披露。
这些规则还要求注册人向投资者提供更多有关目标公司的信息,帮助投资者在去 SPAC 交易中做出更明智的投票和投资决策。
这些规则使去 SPAC 交易中要求披露的信息和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与传统 IPO 中的信息和法律责任更加一致。例如,在某些情况下,规则要求目标公司签署由 SPAC(或其他空壳公司)提交的与去 SPAC 交易相关的登记声明。这将使目标公司成为 "共同登记人",并承担在该登记声明中披露信息的责任。
此外,这些规则还使 1995 年《私人证券诉讼改革法案》规定的前瞻性声明免责安全港不适用于某些空头支票公司,包括 SPAC。
就去 SPAC 交易而言,这些规则包括与预测有关的披露要求,其中包括披露预测的所有重要依据和预测所依据的所有重要假设。这些规则还更新并扩展了关于在所有 SEC 文件中使用预测的指导。
这些规则将在《联邦公报》上公布 125 天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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