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 与 Bell Rock Capital 及其负责人达成和解
日前,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SEC) 已就针对 Bell Rock Capital, LLC 及其负责人 M. Cassandra Toroian 的案件达成和解。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SEC) 已就针对 Bell Rock Capital, LLC 及其负责人 M. Cassandra Toroian 的案件达成和解,因为他们多年来一直在实施"偷梁换柱"计划,欺骗 Bell Rock 的客户。
除其他事项外,被告同意支付 883,597 美元的罚金、185,451 美元的预付利息以及合计 440,000 美元的民事罚款。
SEC 的指控称,至少从 2011 年 1 月 1 日到 2015 年 12 月 31 日,Toroian 通过偷梁换柱的计划欺骗了 Bell Rock 的客户。具体而言,Toroian 通过一个主交易账户进行交易,将盈利的交易不成比例地分配给属于她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账户,并将不盈利的交易不成比例地分配给 Bell Rock 公司的许多客户。
投诉还称,Toroian 在 Bell Rock 的 Form ADV 和其他通信中向客户作出了重大虚假陈述,例如,包括 Bell Rock 及其相关人员将始终以客户的最佳利益行事,不会将自己的利益置于客户利益之上。
投诉还称,Bell Rock 没有采取和实施合理设计的书面政策和程序来防止"挑肥拣瘦",违反了 1940 年《投资顾问法》第 206(4) 条及其下的第 206(4)-7 条规则,而且 Toroian 协助和教唆了 Bell Rock 的失职行为。
在不承认或否认指控的情况下,Toroian 同意作出最终判决:(i) 永久限制并禁止她违反 1933 年《证券法》第 17(a)条、1934 年《证券交易法》第 10(b)条及其下的第 10b-5 条、《顾问法》第 206(1)条和第 206(2)条,以及协助和教唆投资顾问违反《顾问法》第 206(4)条及其下的第 206(4)-7 条; (ii) 命令她支付 883,597 美元的罚金,外加 185,451 美元的预审利息;以及 (iii) 命令她支付 220,000 美元的罚款。
Bell Rock 既不承认也不否认指控,但同意做出最终判决:(i) 永久限制并禁止其违反《证券法》第 17(a) 条、《交易法》第 10(b) 条及其下的第 10b-5 条、《顾问法》第 206(1)、206(2) 和 206(4) 条及其下的第 206(4)-7 条;(ii) 责令其支付 220,000 美元罚金。
这些和解须经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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