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法院命令 Provide Capital 提供ASIC索要的文件
作为对 Provide Capital 正在进行的调查的一部分,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ASIC)要求获得这些文件。
澳大利亚联邦法院已命令 Provide Nominees Pty Ltd(以 Provide Capital 的名义进行交易)出示其在无合理理由的情况下未能出示的文件,以回应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ASIC)发出的通知。
作为对 Provide Capital 正在进行的调查的一部分,ASIC 要求提供这些文件并随后下达了命令。
Provide Capital 是一家投资公司,它尚未就未能完全遵守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的通知提供合理的理由,包括出示一些被编辑了部分内容的文件。
在做出判决时,O'Bryan 法官指出,"法庭收到的证据表明 Provide Capital 在遵守通知方面存在拖延和混淆视听的行为。最明显的例子就是对提交给 ASIC 的文件进行了编辑。
O'Bryan 法官进一步指出:证据显示,在《通知》定义的相关期间,本应存在客户文件,但 Provide 完全没有解释为何没有提交这些文件。证据让人强烈怀疑 Provide Capital 故意不寻找或从其他人那里获得……所有回应通知的文件。
《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法案》第 33 条允许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要求包括公司在内的个人提供文件。如果某人未遵守此类要求,ASIC 可以证明其不遵守要求,并在法院认为该人无合理理由而不遵守要求的情况下,向法院申请强制出示文件的命令。
Provide Capital 必须在 28 天内提交之前未提交的文件,包括之前以编辑形式提交的每份文件的未编辑副本。由于 Provide Capital 声称其遵守了保密和《隐私法》规定的义务,因此进行了编辑。
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对 Provide Capital 的调查仍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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