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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MA 更新关于投资组合经理执照的规定

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FINMA)公布了投资组合经理执照的最新情况。

FINMA 更新关于投资组合经理执照的规定

近日,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FINMA)公布了投资组合经理执照的最新情况。

FINMA 指出,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局已批准了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收到的投资组合经理和受托人的 1,149 份(70%)许可申请,同时有 63 家机构(4%)撤回了申请。其余 487 份申请(占 26%)较为复杂,需要较长时间才能最终完成。

如果持续隶属于自律组织的机构在过渡期结束前向 FINMA 提交了牌照申请以及隶属于监管组织 (SO) 的证明,则可以继续运营。2023 年提交了大量需要授权的变更申请(994 份),这意味着 FINMA 的工作量很大。

FINMA 还报告称,从现在起,如果信托资产在任何时候超过 500 万瑞士法郎,则受托人将被视为商业经营,需要获得许可,因为信托资产在经济上与受托人是分离的,即属于第三方的资产。今后必须根据《金融投资法》获得许可证的受托人必须在 2024 年底之前提交许可证申请。

在投资组合经理和受托人的两级监管模式中,国有机构负责对投资组合经理和受托人进行持续监管。金融管理局负责批准任何影响许可要求的变更,实施强化监管,并采取补救措施,以恢复被监管机构对法律的遵守。

这种职责分工需要相当程度的协调,特别是在目前有五家国有机构获得授权的情况下。监管征费反映了金融管理局在两级监管模式中固有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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